忻州市委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
未经市委、市政府批准,市领导同志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、奠基活动和庆祝会、纪念会、表彰会、博览会、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。
切实改进会风,提高会议实效,开短会、讲短话,力戒空话、套话。
严格控制各类文件简报,没有实质内容、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,一律不发;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,不再由市委、市政府印发或转发。
严格审批手续,除市委、市政府安排的友好城市交流和国家、省、市培训学习外,没有招商引资、项目洽谈任务的外出考察活动,一律不审批。严禁以出访为名公费旅游,杜绝无实质性任务、照顾性出国(境)的考察活动。
市领导同志到基层考察调研,坚持轻车简从,不搞层层多人陪同,不实行交通管制,不张贴标语悬挂横幅,不铺设迎宾地毯,不摆放花草,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,不安排超规格套房,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,不安排宴请,不上高档菜肴。
市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,应根据工作需要、新闻价值、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。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。除市委书记外,其他市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,不刊发侧记、特写、综述等,忻州新闻报道时不出同期声。报道市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的新闻,要按照精简务实的原则,简化职务称谓,进一步压缩数量、字数和时长,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,有的只报标题新闻。
除市委、市政府统一安排外,市领导同志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,不为个人著作作序。
严格执行住房、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,严禁超编、超标购置公务用车,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,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。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俭朴,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、不制作背景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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